獎勵升等


威望優勢獎勵制度

2008年5月1日實施

●個人紅利與小組獎金 20%
升等資格
等 級 連續4個月(當月及前3個月)
個人及小組業績點數總和
威望經理 200,001+4,000pv/40,000gv
威望副理 100,001~200,000
威望主任 20,001~100,000
初階會員 0 ~20,000
個人紅利與小組獎金
個人紅利
小組獎金
您下線
初階會員
威望
主任
威望
副理
20%
20%
15%
10%
10%
10%
5%
5%
5%
 
0%
   
備註:
(1)當月需有本國業績個人4,000點方可領取獎金。
(2)個人及小組業績點數總和4個月滑動。
(3)升經理當月個人須達4,000點,小組須達40,000點。
(4)未達經理級之威望直銷商,在其下線有直銷商達到經理標準之當月,個人達4,000點且小組在排除
 即將升等為經理之小組業績後,仍能達到20,000點時,該直銷商便可被動升等為經理。(如當月下
 線有2條線或2條線以上升經理,則按原有條件升等)


●特別成長獎金 5%
達到經理等級後,除了可領取最高達20%的小組獎金外,公司特別再提撥5%的成長獎金,只要是合格經理達到季獎勵資格皆可領取。 

季劃分方式:1-3月、4-6月、7-9月、10-12月,共4季 。

獎勵資格與辦法:
符合以下3項資格者,除了依原有計算方式領取獎金之外,更可額外領取當季本國小組點數總和之5%

1、當季每月個人均達8,000點,小組均達80,000點(需為本國業績及壓縮前80,000
  點)
2、前1季每個月均為合格經理
3、當季平均整組業績比季組織成長指數*成長達10%
*季組織成長指數(OGI/Q):前1季平均整組業績或去年(1-12月)中最高4個月的平均整組業績取較高值

成長獎金注意事項:
1、領取成長獎金必須為實際運作者,嚴格禁止人頭操作,一經發現,公司有權立即終止人頭及操
  作上線之直銷權,並追回已發放之獎金。
2、達到成長獎金領取資格者,需親自上台接受表揚。
3、以上所指個人及小組點數需為本國業績,不含壓縮點數及國外業績。
4、以上所指整組業績包含國內和國外業績。
5、『特別成長獎金』將於每季結束後次月15日發放。
6、獎勵對象限台灣會籍之經理級(含)以上直銷商。


●合格經理領導獎金 30%+5%* (第一層獎金=5%+5% *)
合格
經理
金級
經理
紅寶石
級經理
鑽石級
經理
皇冠級
經理
皇冠
大使
第1代組織線
2
3
4
5
6
每條組織線點數
8萬
8萬
10萬
12萬
(12萬,16萬,20萬)x2
第一層經理
5%+5%*
5%+5%*
5%+5%*
5%+5%*
5%+5%*
5%+5%*

第二層經理

5%
5%
5%
5%
5%
第三層經理
5%
5%
5%
5%
第四層經理
5%
5%
5%
第五層經理
5%
5%
第六層經理
5%
備註: (1) 合格條件:個人4,000點(須本國業績)/小組40,000點(須為
 壓縮前40,000點,含國外業績)。
*國內業績達個人6,000點,小組60,000點(含國外業績)之合格
 經理,除了依原有計算方式領取獎金之外,更可額外領取
 當月國內第1層經理5%之領導獎金。
(2) 組織線點數:第一代下線個人及下線的總點數(包含經理
  級下線)。
(3) 壓縮:代數由上往下壓縮,遇到合格經理(含)都算一層。
(4) 計算第一代組織線不限於經理線,可以是初階會員、主任或副理線,惟此僅為計算合格
  線用。
(5) 領取獎金必須為實際運作者,嚴格禁止人頭操作,一經發現,公司有權立即終止人頭及
  操作上線之直銷權,並追回已發放之獎金。